當事人在A公司工作期間以股東身份參與了B公司組建,A公司知曉后根據B公司經營內容做了部分變更達到部分一致條件,并根據競業限制條款訴訟當事人違法競業限制,如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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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1)均不成立。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甲雖已退伙,但該筆銀行貸款發生在退伙前,甲負無限連帶責任;對普通合伙人,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丁雖是在該筆貸款發生后入伙的,但應負無限連帶責任;乙作為普通合伙人,應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不是按份承擔;丙雖然是以勞務出資,但是不妨礙其為普通合伙人,作為普通合伙人,就應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認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首先將已由乙、丙、丁分配的企業財產價值3萬元清償銀行貸款,不足部分,銀行可以要求甲、乙、丙、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貸款。(3)先用企業財產3萬償還貸款后,根據合伙協議“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擔虧損”,由乙、丙、丁平均分擔。因此企業內部無論是誰清償了貸款,可以向剩下的乙、丙、丁中兩人或三人追償。二、(1)與B公司的條款肯定有效;與C公司的要看其是否在A公司授權的經營范圍內,是的則有效;不是的則效力待定,需經A公司追認。(2)B公司作為子公司,在法律上為獨立的法人,應當獨立承擔支付貨款和違約責任,與A公司無關。(3)C公司作為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人格,其債權債務由總公司A公司承擔。至于由王某承包,如果棉紡廠并不知曉,則由A公司承擔,A公司可以向王某追償,如果棉紡廠知曉,則直接由王某承擔;(4)由A公司和B公司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分別是60萬的價款和違約責任??次覍懙眠@么認真,給我個精彩回答吧 原問題:《經濟法誰能幫忙解答一下啊》回復于 2022-12-03 21: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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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競業限制問題
競業限制是指用人單位和知悉本單位商業秘密或者其他對本單位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簽訂經濟合同競業限制 經濟合同競業限制
是競競業限制合同又稱為競業禁止合同、競業避止合同。它是指用人單位為防止本單位商業秘密的泄露和不正當競爭,以勞動合同條款或獨立的契約形式,采用支付補償的方式,與掌握本單位重要商業秘密的員工,約定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公司高管,入職時簽有保密競業協議,協議條款上約定競業期2年,競業補償標準在離職時雙方約定。10月高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公司不準備繼續聘用,是否要按約定,支付2年競業補償
你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可以同勞動者簽訂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條款(即競業限制),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原公司應當依照勞動公司要解除競業協議
1,員工因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給予行政處,直至開除。涉及違法,可提請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2,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想進行競業限制。競業限制是在勞動合同中規定,并需支付費用?,F在可能來不及了。但是公司的經營密秘,他還是要承擔保密責任。供競業限制沒有地域約定
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約定,同時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承擔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一、什么叫競業限制協議?’所謂競業限制協議是指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簽訂的,約定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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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