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請問下公司只和我簽訂了合伙人協議,入職快一個月要求我簽訂薪資、績效、考核標準明細表,我不簽就要我走人,這個合法么,我不簽訂可以要求勞動仲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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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就是我入職的時候沒有簽勞動合同,現在我提了離職了公司要求我簽勞動合同,如果不簽的話不發工資。
應該有。即使不簽,雙方也仍在勞動合同法的約束之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是提前解除勞動關系都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不弄得很不愉快,一般這個似乎也沒什么太嚴格的,你提出走人,單位同意,3天辦理了交接手續,你走誰也不攔著。 原問題:《我與公司并未入職七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要求倒簽,可以拒簽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公司入職不簽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可以向勞動局對公司進行舉報投訴嗎
可以的 但是你就很難繼續在工作了你好,公司入職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違反勞動合同法 但是現在很多勞動者喜歡 因為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我入職當前公司已經有半年的時間了,入職的時候老板面試是說不幫交社保的,有一個月的試用期。沒有提到簽不簽勞動合同,試用期過后也沒有叫我簽勞動合同。現在我想辭職,是不是只要告知老板就可以直接結算工資走人了?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賠償,這個賠償是要辭職提出,還是辭職后也可以?需要本人到場嗎?
勞動法規定,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2.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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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