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9月購買了2間商鋪,當時商家承諾的,半年辦房產證,正常營業,但至今是至,沒有營業,沒有辦證,當時有合同,合同上邊的連系方式,一個也也打不通,去他們營銷中心,找不到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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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打架至對方輕傷 當時也簽了諒解書 對方也沒有起訴 半年后為什么還叫我們去派出所呢
首先,輕傷是可以調解的,而且對方也出了諒解書,這樣可以在派出所調解,還送到法院不知是因為什么,取保候審是一種與刑事拘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行為,但是以后沒有什么事實情節的變化,一般不會再押人,所以在法院不能調解的情況下,最可能的結果是判處緩刑商鋪轉讓問題,商鋪被法拍但沒有賣出去一直沒有在繼續拍賣,我們原因的租賃合同也以到期,像這種情況可以轉讓嗎
1.你未到期的合同是有效的 2.你有優先購買權 3.你可以跟買受人重新協商簽訂合同。法院要強制清空那是扯淡。繼續做你的生意。等買受人拿著新房產證和身份證原件來找你。放心做你的生意。 原問題:《商鋪租賃未到期,業主欠他人款,被法院拍賣怎辦?》合同糾紛問題。 協議中明確了轉讓營業執照。都簽訂了。但對方卻說沒有營業執照
你的要求是否合法,要看當初你們雙方的合同約定。因你沒有提供合同內容,我很難判斷。建議你提供合同內容。從合同內容看,轉讓標的是原房屋租賃合同的權利與義務,并不包括經營權的轉讓。就工商行政管理的相關規定而言,出借營業執照的行為本身就不合法,因此預售商品房合同,現在房子也沒有動工,房地產公司電話也打不通,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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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