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廠做臨時工,但是已經上班三天,還沒有簽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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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到醫院上班半個月 沒有簽勞動合同
勞動者生病不能繼續上班,勞動者可以依法享有醫療期,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正常支付醫療期工資,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雙方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簽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就是我進廠合同簽的是小時工
首先:你是想繼續留在工廠的嗎?轉為正式工當然比不轉要好了?簽過合同了嗎?轉正式工如果沒轉的話就屬于臨時工或者是試用工,如果沒有書面的協議或合同的話,你是很難維護自己的意愿的。 或是你其實就是不想簽合同把自己捆在那家工廠呢? 原問題:《我是在上班三個多月沒有簽勞動合同
你可以主張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錢工資不給,還沒有簽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是申請勞動仲裁;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公司要與我做勞動合同補簽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一個疑問,補簽的勞動合同有效嗎?首先,補簽勞動合同只要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其次公司與勞動者補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應載明勞動合同的期限自雙方建立勞動關系之日開始。公司雖在雙方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一個月內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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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