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下,如果勞動合同到期,東家單方面不想續約,是否有賠償?賠償多少?如果他們在勞動合同上,只寫補償1個月,是否合法?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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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因為你本人是06年上班的,所以:1、你不能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經濟補償金只能從《勞動合同》實施之后算起;3、《勞動合同》實施之前的經濟補償金按當時的規定辦理。《勞動合同法》法條參考: 第九十七條 【過渡性條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我是上海的律師。要是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給我留言或是給我打電話(我的個人呢空間里面有聯系方式),免費咨詢。 原問題:《勞動合同到期單位單方面不續約的賠償》回復于 2022-11-04 12: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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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1年多了,現在我不想做了,有賠償嗎?
先明確一點,是不是簽了一年的合同做了兩年還是每次簽一年合同簽了兩次? 如果只是簽了一年合同,但做了兩年,那公司得承擔未簽勞動合同那一年的雙倍工資。 如果是合同每年一簽,做了兩年(也就是簽了兩次合同),勞動合同到期,雙方勞動關系想咨詢下簽的派遣合同到期,對方不再續約是否可以要到賠償金,金額是多少
這位朋友: 根據你對問題的描述,我來解答你提出的三個問題: 1. 勞動合同期滿后未續約,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補償標準為:工作年限×本人年度平均工資。即4個月的經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約單位需要賠償嗎?如需要如何計算
單位需要支付補償金您好,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沒有到期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日通知。除了賠償一個月經濟補償金,是否有雙倍賠償或待通知金一說?
1、2010-3-18——2010-12-31,這期間與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但須你準備證據比如:工資條、工資卡、工作證、考勤表、同事證言等,有其一即可。2、你可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3、你可以得到:未簽勞動合同期您好,我想咨詢勞動合同未到期,公司辭退我的賠償
如果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應該支付賠償金。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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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