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簽協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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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簽約注意事項:一、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根據雙方的需求來協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同時,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若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該情形不得約定試用期。三、對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別注意1、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3、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最低小時工資標準。4、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5、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否則發生工傷事故則要承擔相關責任。 原問題:《勞動合同 的一些簽約問題》回復于 2022-11-04 05: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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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屬于擅自修改公司制度的行為,是違法的,必須與員工進行協商。2、只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無效,超過一個月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下個月始可以要求發放雙倍工資。3、他的作為,執行董事也是可以行使的,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這個沒有問題。4、工資條與公司簽勞動合同時,公司要求簽補充協議,當事人同意簽勞動合同而不簽補充協議算是拒簽勞動合同嗎
當然不合法。建立不同意續簽補充協議。單位要辭退,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請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標準是雙倍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根據工作年限一年一個月工資。 原問題:《用人單位要求員工簽訂不合理勞動合同補充協議不然要勞動糾紛,工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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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