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勞務糾紛,太原干完活老板聯系不上,不給結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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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第一,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追討工資?1、拒絕暴力!用法律手段維護權利 首先,必須的明確一點就是:出問題了不能盲目使用暴力或非法行為,例如人身攻擊、到公司搗亂等等,這樣只會使對方有機會抓住你的把柄。 2、收集能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遇到這種事情一定要第一時間利用機會搜集對自己相關的證據!例如,保留以下可以證明自己曾在此工作的物證: 1).工作服、工作證等2).考勤卡、工資卡、社保卡等 3).同事證明、工作來往等3、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利用這些證據將黑心老板繩之以法了! 這有一個法律常識就是:勞務糾紛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勞動仲裁有時間限制、且成本較低、程序較為簡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別大,內容特別復雜的都可以先提起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還可以再到法院起訴。那么,該找誰來做勞動仲裁呢?一般是找: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 勞動仲裁委會向你索要能夠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這時,只要將你在最開始收集的那些證據(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來就行了。4、可以獲得哪些賠償?可以提出哪些請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同時,應繳社保費而未繳的,還可要求單位補繳或作相應經濟補償。第二,拖欠工資怎么辦?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3、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4、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5、收集證據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原問題:《勞動糾紛,老板不給我工資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02 07: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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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干完活老板不結工錢
既然他想拖你就說你有急事 問他最晚能什么時候給如果不說的話證明是不想給你了要是說定多少號給盡量弄個書面協議 你這樣干活前應該是口頭協議的沒有簽約 不過給他們干活的肯定不止你一個實在不行找勞動仲裁 最好有人給你作證 原問題:《干完活老板不給開活干完老板不給工資
既然他想拖你就說你有急事 問他最晚能什么時候給如果不說的話證明是不想給你了要是說定多少號給盡量弄個書面協議 你這樣干活前應該是口頭協議的沒有簽約 不過給他們干活的肯定不止你一個實在不行找勞動仲裁 最好有人給你作證 原問題:《干完活老板不給開干完活,聯系不上老板,一星期了聯系不上
不要著急,看來你是個重情義的人,你非常愛你的男朋友,你現在唯一的辦法是,知道他跟誰去的,是她自己一個人出去打工,還有結伴同行的伙伴,如果有結伴同行的伙伴可以聯系他的伙伴的親屬,打聽一下他的下落,如果是自己出門的,可能路上手機被偷了,暫時無法工地干完活老板不給工資
律師表示,老板的做法違法!小趙的行為屬于違約。小趙即辭即走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小趙承擔。《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個人干完活干活不給錢
可以找老勞動保障局,如果有勞務合同很快就可以搞定的。如果沒有合同但有中間介紹人或者介紹平臺,你可以找介紹人或者介紹平臺一起去勞動保障勞動局。如果沒勞務合同和中間人,那你就問問勞動保障局這種事情要提供什么證據。 原問題:《我給個人干活干完活不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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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