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合同到期后,公司沒有續簽,合同是六月三十到期,我是八月五離職,這種可以申請賠償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1、可以主張原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經濟補償金; 2、可以主張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情形下,自第2個月起(不超過11個月)雙倍工資賠償; 3、可依法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主張(1年6月)經濟補償金(2個月工資); 4、如未繳納社保,可要求補繳或賠償單位應繳費金額。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原問題:《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未續簽勞動合同, 我又在沒有合同情況下工作了1年6月,現我想離職,應該怎么申請補償?》回復于 2022-12-01 22:29:20
相似問題解答
合同六月份到期,到期后沒有續簽,但是繼續工作了,直到八月底通知辭退,應該賠償多少
你可以在下個月要求單位支付2倍工資,等于提醒單位續簽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不再與你續簽合同,應該支付3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個人提出不續簽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原問題:《合同到期后,公司未通知續簽,又繼續工作了幾個月,現在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提前三十天通知不續簽,到期后還需要給員工補償嗎?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46條相關規定終止勞動合的,應支付終止勞動合同補償金,按本法第47條之相關規定每干滿一年(6個月以上算1年)補償1個月工資。 我不是律師,但我近期才代理過同樣案件,就是按以上規定補償的,而且是法院勞動合同到期后沒有續簽合同了,是能申請賠錢的嗎
一般是可以,除非是你自己的問題您好,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可以申請賠償嗎
你好,詳細咨詢可以選擇電話方式聯系。我的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沒有通知我續簽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為什么公司還不和我續簽。 通知什么的都沒有 好多人都這樣回答你的提問: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一,勞動合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