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離職的,8月份公司終止了我的工傷保險這樣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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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用人單位不給工傷職工晉級是否合法取決于工傷職工在事故中是否有過錯。我國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保險,員工不因本身過錯影響工傷保險待遇。但是,工傷往往由事故造成,工傷職工在事故中往往具有違章行為。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事故處理“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責任人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的原則,工傷職工在事故中具有過錯的,用人單位可以對其進行處分,可以不予晉級。但工傷職工在事故中沒有過錯的,用人單位不予晉級顯示公平,不符合法律規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者操作規程的,由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原問題:《我在申請工傷期間公司終止了勞動關系是否合法》回復于 2022-11-01 12: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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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離職,公司讓我自己承擔本月社保
你做滿到9月底,公司交就沒問題,你9.10就跑了,剩下的確實需要你補交的。有的公司 比較人性化,幫交,有的公司就不交,你屬于后者。所以希望你能接受,不要為了600元糾纏不清。 要在具體點算就應該幫你交每個月保額的10/30,剩下的20/30公司降薪9%,直接口頭通知要降薪的,這樣合法嗎?
公司可以是減薪的,但這個過程必須合法進行 用人單位應該遵照和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約定,給付工資,不能擅自減薪。如果因為效益不好確實需要減薪,必須和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才能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在順序上,減薪通常會先從高級主管開始。各單位主管月初離職,公司以20號后才繳納社保那時候我已經離職了為由拒絕為我繳當月社保,合法嗎
如果勞動者有出勤滿15天,用人單位應當在當月為其繳納社保,離職當月應當正常參加社保,而從次月開始暫停其社保繳費。社保依據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記錄確定停保時間,當月生效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那么當月也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員工參保,即便是其你好,因為公司需要裁員,現在給我們的方案是調動到其他崗位或者我們主動離職,請問這樣合法嗎?
你還: 1.如果你沒過試用期,可以操作證明你不符合錄用條件; 2.如果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也可以終止合同。 3.如果你失職、營私舞弊,造成公司的重大損害的,也可以終止合同。 4.最有可能的就是,證明你的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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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