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故調整我的工作內容和限制我的工作地點并且不明確調整后的工資待遇我應該乍辦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告訴你你不該離職,如果你主動離職,你得不到經濟補償,現在單位以你無故曠工為由開除你。現在你可以爭取要求賠償的理由是單位解除了你的勞動關系,但又不給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給你,強調單位不讓你上班,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要求支付5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但是你有書面辭職的話,如果強調了是個人原因辭職的話,那你得不到任何補償。以后記住,即使真的不能勝任工作,也沒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叫單位出具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可以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權益。請仔細看一下條文。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九條 國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原問題:《關于單位未經員工同意調整員工工作地點及崗位,導致員工離職,員工能否獲得賠償?》回復于 2023-02-05 13:55:18
-
相似問題解答
合法調崗工作地點調整
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單位可以調整工作崗位,比如員工生病后不再適合從事原崗位工作,比情況下雖然屬于勞動合同變更,但是不違反法律規定。工作地點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具體的地點,公司可以在約定的地點之間調整,此種情況下不屬于單方變更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我公司無端調整我的崗位。因為我工作無問題,老師,我怎么要補償?走人。
1、 如果你沒有錯誤公司辭退你的話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有三個月工資的賠償金。2、 如果你有錯誤(例如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當然是合法的規章制度)的話,沒有任何賠償。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你好,我簽勞動合同的時候沒有約定工作地點,合同上寫的工作地點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調整。在市內任何項目都是可以進行調整。請問現在項目要我調到別的項目有點遠符合勞動法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1、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需要支付員工相應的補償金,勞動者不續簽單位不支付補償金;2、公司要求你去別的地方上班,這個之前的勞動合同的內容發生了變化,勞動者可以提出不續簽,單位需要支付補償金;3、合同沒有寫工作地點是不合理的公司未續簽勞動合同,繼續工作1個半月后發生工作地點變動,工作內容沒有改變,但是工資由新地點的公司發放,那員工的勞動關系還是在原工作地的公司嗎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改變勞動合同內容的應該有書面文件,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說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協商一致而改變工作地點的,那么屬于用人單位沒有依據勞動合同的內容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試用期因公司組織調整被無故辭退
陜西方強律師事務所律師回答: 用人單位毫無理由辭退員工是違法的,應承擔不利后果:如果員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如果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向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金。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