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勞動合同、不交社保、無故不發工資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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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可以隨時辭職,并要求公司給付雙倍工資及相應的經濟補償,同時還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會保險費用或者予以補償。2、公司招用員工的,應當在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并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未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的,要在滿一個月時起至滿一年時止的11個月時間內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3、公司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可以隨時離職,并要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原問題:《做滿一年公司不幫買社保,不簽訂勞動合同,從來不按時發工資,是否能得到賠償》回復于 2022-10-30 21: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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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尋求幫助。應收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作內容、地點、上司、同事、公司營業執照、考勤、收入證據工資單等,形式不限,文件、記錄、照片、錄音、視頻即可。按照勞動合同法,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一年內不簽合同應有雙倍工資賠償。超出公司不簽勞動合同,不交社保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公司不簽勞動合同不交社保無理由辭退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規定延長工時的加班報酬,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周末加班應當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超過一個月內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公司讓待崗,不發工資,不交社保
先找人事部經理,如果得不到,找理由推遲,你就說:我現在沒錢用,你看我是找老板直接要,還是到勞動部門去。你給我想想辦法呀!然后過一兩天,就直接找老板,先發短信把情況說清,然后打電話確認收到短信沒有;最后說,你看我是天天來找你,還是去勞動局。這公司未簽勞動合同,拖欠工資,不交社保
一、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用工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二、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三、以上屬于勞動爭議,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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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