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宜昌零工驛站招聘去點軍惠科電子上班的工人,做了50個小時,15塊一個小時,然后公司就以不能勝任任何崗位把我辭退。現(xiàn)在發(fā)放工資時候,給我扣掉300塊。我該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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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不能勝任此崗位,在轉(zhuǎn)正前十天辭退我
如果你投訴的話,得到的賠償也不會比這多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廠子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按照勞動法40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我現(xiàn)在,在一個電子廠上班,當時雇用我的時候說是按小時,現(xiàn)在按計件,我不同意要扣我1000塊錢工資,合法嗎?
根據(jù)《勞動法》,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超過均屬于違法行為。但現(xiàn)在人力市場供大于求,工作難找,一旦維護合法權(quán)益,就算依法補償,工作也丟了。可以向當?shù)貏趧踊椴块T匿名舉報,并且提供有效證據(jù),同時保護好個人隱私。個人建議,僅供參考,祝好運你好我是晚上7點上班公司要我提前5個小時他違法嗎?
勞動者在公司上班發(fā)生了一點問題而沖動的打了公司領導一下,公司要辭退有沒有賠償以及是否支付其賠償金分以下3種情況: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jīng)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guī)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招聘公司告訴我只和工廠簽合同,但是是小時工是怎么回事
你和廠里簽了合同,小時工每天正常上班而且每月累計工作達190小時。如果設有達到上海市政府規(guī)定基本工資線,你可以到廠里主菅部門去交涉,還不行,直接到上海勞動主菅部門去申訴解決。 原問題:《廠里跟我兼了合同,是小時工,我每天都是正常上班每月都有我在一家企業(yè)上班 ,由于電子考勤的糾紛 ,把我強行調(diào)離崗位
絕對不合法。勞動合同上應該規(guī)定了你的崗位,如果需要變動崗位,需要提供以下幾種可能性:1、雙方協(xié)商一致;2、新的勞動合同3、你在原崗位表現(xiàn)不合格、不稱職的證明,且經(jīng)過培訓后仍然不稱職的證明。否則,都是不對的。 原問題:《我在一電子公司上班,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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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jié)束了,對咨詢結(jié)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