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公司要求員工入股,員工不愿意,遂公司作出一系列調崗,降薪舉措,是否違法?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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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雙方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時,可以另行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提前三十日通知之后要求其離職的。針對不勝任崗位解除的問題,實踐中操作的手法比較多,根據你們公司的情況,提幾點建議:一、確認公司關于調崗的制度是否合法生效;二、該員工的原工作崗位及要求,考核結果(考核程序的合理公正);三、調崗通知,注明到新崗位的報道日期及逾期不報到的后果,讓其本人簽收,不簽收ems快遞給該員工;四、禁止該員工到原部門工作;五、其若不到新崗位報道(不管是否進入公司),視為曠工,根據曠工天數,發給警告信等,達到公司規定的解除天數,即書面通知解除。無需賠償任何東西。 原問題:《公司要求調崗,員工不同意,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24 08: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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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員工同意,公司發文降職降薪調崗后,員工拒絕,公司要求讓員工寫離職申請或待在調整的崗位,員工申請勞動仲裁后,沒去上班。公司發勸返通知書以曠工違反制度,不予補償,仲裁是否雙倍賠償?
以公司名義發一份通告張貼在公司公告欄等于是通知到該員工了.如果該員工拒不到調整后的崗位上班可按公司制度進行懲罰(你們公司應該有擅離職位達多久就進行懲罰的制度吧) 原問題:《員工對調崗降薪拒絕簽字怎么辦?》公司政府拆遷,員工不愿意調崗是否可以選擇賠償。
公司同城搬遷,員工不愿去,應該能夠依法得到公司經濟補償。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降薪迫使員工離職
如果勞動合同未約定單位有權單方降薪調崗,你有權要求單位按原待遇履行。若公司不履行,導致員工離職,屬于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公司無故降薪降崗,逼退員工,如何維權
您好,這種情況下建議您提起勞動仲裁。公司調崗降薪合理嗎
您好,是不合理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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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