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試用期節假日不給三薪合法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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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員工,在國家法定節假日都有資格享受三薪待遇,也可以享受調整休假。只要員工與企業簽訂了正式、有效、合法的勞動合同。員工有權享受國家法定假日,這個適用于所有企業、事業、政府機關。至于加班工資,這個屬于你們公司老板對法規的不重視,可以把相關的法規給他過目,如果還不當回事,等你辭職的時候拿著上班的考勤記錄去找仲裁吧,在沒辭職前你還是要忍住。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所以私企業必須執行國家賦予勞動者的一切權力和福利待遇,當然就包括法定的節假日。2、按勞動法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法定的公休日為104天/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并按下述規定方法計算加班工資:a.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b.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c.加班工資的計算:每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小時工資×150%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200%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300%3、簽空白勞動合同,屬于欺騙勞動者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屬無效合同或無效條款,你可以不予理會。將來產生勞動爭議要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4、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最簡單的辦法是: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糾正。 原問題:《適用期員工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不享受三薪待遇?也不給調休可以嗎?》回復于 2022-09-27 09: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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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節假日不給三薪也不給三假
另外不管你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要不交五險,都可以隨時通知單位(因為沒有按時繳納社保)走人走的時候要對單位說明是這原因走的(因為沒有按時繳納社保),這樣單位還得給你補繳養老保險等,如果是你的原因不想簽訂勞動合同,是你違法在先,法定節假日有哪工作三天不讓干了不給工資說是試用期合法嗎
從員工開始工作之日,勞動關系就已建立,提供了勞動就應當得到勞動報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拖欠工資。同時社保交納也是從用工之日起就應當按實際收入為基數交納。該公司的三種做法均不合法??梢韵騽趧颖O察大隊投訴或提起勞動爭議仲裁,社保問題可向社保局投試用期不給工資合法嗎
勞動者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違法。 工資是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只有勞動者付出了勞動,無論是試用期還是正式期,用人單位均須按出勤支付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試用期工資報酬的,勞動者試用期不給工資合法嗎
員工只要工作,單位就應按月為其發放工資,否則便是違法行為。對單位的違法行為,員工可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這樣就會補給他了,同時給付一定經濟補償金。 原問題:《入職后用人單位不給試用期工資違法嗎?》請問公司在試用期期間不給員工交社保是合法的嗎?
您好!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雙方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限,關于試用期的期限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試用期限被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以應當繳納社會保險。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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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