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媽,在一個服裝廠干了7年左右了,是記件工資,每天8點到9點半,上班不用打卡,計件的。里面員工20個左右。我媽在那做了8年了,勞動合同沒簽,社保也沒交過。請問去勞動局告他有用嗎,需要準備什么證據?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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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星沙郵局這邊上班,他壓了我7天的工資,假如我只做了20天左右,他不給我發押的工資是否合法呢?
首先需要弄清楚幾個關鍵問題:入職時是否已經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簽訂勞動合同,正常的試用期為一個月,且勞動合同中是否界定你的工作可以任意調配到其他分店,這個對你去勞動局很有用,試用期內你提出辭職,需要至少提前三天告知,其實上班地方有工作證或者入在幼兒園工作二十多年,在職期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買社保,現在無理由解雇我,直接讓我不用去上班了,這樣的情況能去勞動仲裁嗎?能要到什么賠償?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據此,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另,勞動合同法以及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也明文規定了單位需要為員工繳納你好,我媽媽上班十一年了,所在公司從來沒買過社保
十年都沒有買社保,這個很明顯是違規違法的。這個事情不好調解,如果你要讓公司給你買社保的話,可能會得罪公司里面的人,你以后在那里也不好上班。如果能夠協調或者心平氣和的探討的話,是最好的辦法,實在不行就起訴公司讓公司補交十年的社保,然后自己再換你好,我媽媽在上海。現在公司讓他去上班,因為是防控區。我媽媽年齡大了,抵抗力不好。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到期自然終止,如果單位沒有以不低于原合同的勞動條件和您續約,需要支付您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原因不同,賠償或補償不同,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的觀點:1、若公司是無合法理由辭退您,是違法解除勞動我是在醫療服務站上班4年零兩個月,企業沒簽訂勞動合同,也沒買社保,請問我該怎么維權?
新勞動簽定勞動合同的,也默認視為簽定勞動合同,并且必須為其員工購買社保。你在公司工作一年多,早已超過了勞動法規定的試用期限,也就是說你和你公司的勞資雙方的關系是明確的,對于你的公司沒有簽勞動合同和為員工購買社保的行為,已違反了勞動法規。你可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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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