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自己走人,還告我們不開工資,勞動仲裁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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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因單位未及時足額向你支付工資,你解除與單位的勞動合同后,向勞動爭議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是由法律依據的,會得到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原問題:《單位拖欠工資自己離職去勞動仲裁起訴能要到補償金嗎?》回復于 2022-09-28 10: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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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員工工資
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有員工告我們沒有簽勞動合同
這是仲裁程序,若無果,接下來才是上法院。公司變更地址,你們又未辭退以上員工,這一點講,你們沒有責任。未簽合同或交保險,是該勞動部門追究你們的責任。給你支一招:上面的事實你都承認,把這個糾紛就在仲裁程序解決,不用請律師。正因為公司要變更地址,離職員工將公司告到勞動仲裁,以公司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公司雙倍賠償工資,我們如何應對
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賠償,而員工提出離職的理由,你可以看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有沒有符合你的情況,以此為由提出離職,可以主張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原問題:《未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離職以此為由要求公司賠付勞動仲裁克扣員工工資
首先別著急。仔細想想其中的細節問題。第一、合同是你簽字的,里面有無注明二八開的工資,你回想一下,看能否想起來。你可以找你的同事問問他們的合同內容。看看他們是否有保存公司簽署的合同!上述問題解決的唯一辦法就是:要回你當初簽字的合同。既然是雙方勞動仲裁 公司克扣員工工資
首先別著急。仔細想想其中的細節問題。第一、合同是你簽字的,里面有無注明二八開的工資,你回想一下,看能否想起來。你可以找你的同事問問他們的合同內容。看看他們是否有保存公司簽署的合同!上述問題解決的唯一辦法就是:要回你當初簽字的合同。既然是雙方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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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