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半個月被辭退沒有簽合同可以賠償么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試用期期間,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解除與用工單位的勞動關系,而無需任何理由。用人單位有權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的規定,解除與試用者之間的勞動關系。但前提是,用人單位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具備錄用條件。否則解聘決定無效。所謂試用期必須是勞動合同約定了的,才有可能存在試用期。如果與單位并無勞動合同,所以不存在試用期的約定,這屬于事實勞動關系,同樣受到勞動法的保護,按照規定,事實勞動關系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解決勞動關系。如果是單位要求解除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相當于一個月工資)。若單位沒有支付,可以在申請勞動仲裁時要求單位再加付50%的補償金,這樣實際上是1.5個月的工資了。若單位支付的加班費不符合法律規定加班費應當是平時工資的1.5倍,可以要求單位補足加班費,按照規定,還可以要求加付所克扣加班費25%的補償金。 原問題:《試用期沒簽合同被辭退有補償嗎》回復于 2022-10-29 14:29:41
相似問題解答
試用期無故辭退,沒有簽合同可以索賠么
試用期未簽勞動合同無故辭退是違法的,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超過一個月未簽合同的,第二個月開始,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合同的二倍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員工的,除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外,用人單位均應支付經濟補償試用期被辭退可以要求賠償嗎
試用期內,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如果沒有被證明,則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因此,試用期被“無故”辭退能要求賠償。可以提起勞動仲裁以主張權利。 原問題:《請問試用期被無故辭退能賠償么?》試用期被辭退申請賠償 試用期被辭退申請賠償
所謂“試用期”,又可稱適應期或考察期,最權威的定義說法當然是來自于法律的規定。我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再來看這個辭退理由,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試用期沒到一個月,被辭退,沒有簽合同
您好,您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試用期不簽合同,被辭退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勞動者試用期滿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關罪名庫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