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0日起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合同工(臨時工),每星期上班六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18年簽了一次合同就沒有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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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合同工和臨時工有啥區別
合同工一般是單位招用的正式的員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單位相應的給他們繳納一定的保險,支付工資,發放福利。臨時工以完成某項工作為要求,招用的時間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沒有待遇的。有時候也會簽訂一個用工合同,但這個與勞動合同是不一樣的。每天上班12小時 沒簽勞動合同工資少
如果在工廠上班超過一年,工廠沒有提出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就是默認工廠與你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情況就可以保留相關證據向勞動局投訴 1、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員工工作30天內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則視為你好,我與某公司簽合同,投資養蝦,但合同只簽了一份,我有公司沒有,這樣的合同從法律上講,成不成立,有 沒有效?
你有權要求持有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果他們不給那么回頭你依據82條要求雙倍工資的時候他們就會給你了。。。------《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來公司2年了,只簽了一次合同,別人來滿一年就續簽了
1。先去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單。確定公司一直在給你繳社保。(保留以后用)2。根據勞動法第二章,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公司工作、待遇還可以,你沒公司交了社保,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相關人員說簽了電子合同,但勞動者并不知道有電子合同,也并沒有參與簽訂電子勞動合同。這樣是否合法
勞動法中規定,用工單位必須與雇工簽訂勞動合同并購買社會保險,合理按時支付貨幣工資及加班酬勞。雖然沒有同你簽訂勞動合同,實事上即然購買了社保,在法律上完全構成合法的用工關系。加班費沒有按最低標準計算,說明是給你算了加班費,只是計算的標準低了一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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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