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咨詢試用期被辭退勞動糾紛問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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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解除勞動合同不能用口頭通知,應用書面通知。(勞動合同法第40條)如果沒有提前30天通知你,還應支付一個月工資的待通知金。(勞動合同法第40條)還應交納社保。(勞動合同法多條規定)還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即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87條)辦理交接時還應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建議你用一小時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注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原問題:《在線求助:勞動法專家們,關于使試用期內被辭退的索賠問題!》回復于 2022-10-14 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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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試用期被辭退
您好,您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勞動糾紛 勞動糾紛 孕婦試用期辭退
原問題:《勞動法孕婦可以在試用期辭退嗎?》試用期間無故辭退 勞動糾紛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勞動者無過錯,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勞動糾紛問題,被公司老板辭退。
1、公司辭退你的理由是不合法的,屬于違法解除關系,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不但要全額支付工資,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勞動糾紛 勞動 試用期 糾紛
你好! 根據從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見,身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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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