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有權利延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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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未通過試用期,發工資要延遲一個月,是不合理的,用人單位的行為屬于一種變相拖欠工資的行為,對于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如何申請勞動仲裁: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原問題:《未通過試用期,發工資要延遲一個月,合理合法嗎?》回復于 2022-12-14 18: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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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了 公司延遲發放工資
可以勞動仲裁工資延遲發放并沒有說明情況
提成也應當及時發放,拖兩個月顯然不合理,也不合法。《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公司因為疫情克扣員工工資 工資延遲發放 不給交五險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未交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由于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并要求經濟補關于寒假工工資是否發放合理,和勞動時長是否合理
展開全部基本是合理的。服務行業比較特殊,如果調休能夠達到簽合同時規定每月6天休息,是可以的。遇有法定節假日,發200%工資,調休一天,也合理。當一個月有5個周末時,就不安排休息?不是很明白。不過不管怎么調休,員工每周工作時間不可以超過44小公司約定工資支付日期是20號 特殊情況下可延遲10日 現在昨天剛發放工資 這種情況勞動制裁有效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沒有規定工資發放時間最遲時間。單位支付員工工資的周期為30天,只要滿足這個條件就是可以的。也就是在一個月內需要支付員工一次工資,對于拖欠工資也是不能超過一個月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都會約定每個月工資發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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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