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所在公司以經營虧損為由決定解散本人所在的成都分公司,現以拒絕接受工作地點調動和本人未滿三個月實習期為由拒絕給予賠償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你說的是公司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款、第四十七條給予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如果有異議,可以勞動仲裁。 原問題:《公司以經營狀況出現問題需要解散為由,辭退員工,需要怎么賠償?應不應該出據相關證明才合法?》回復于 2022-12-24 21:06:30
相似問題解答
公司以本人的借款未報銷為由停止發放本人工資 公司以本人借款未報銷為由停止發放本人工資
案件贏應該是沒有多大問題,建議你申請仲裁,仲裁請求可以這樣寫:1、要求公司退回處罰的1000元工資;2、補發工資500元,并多付你25%的額外經濟補償金125元;提供的證據可以是你的離職證明和當月未發工資單明細 原問題:《公司以未能及時處理本人父親在所在工作地點受傷,對于這種問題我們怎么索取賠償
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場所受傷屬于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應在 受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拒不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勞動者本人或近親屬可以在一年期限內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傷情穩定后申請工傷等級鑒定,按鑒定等級結果核算工傷賠償金額實習工廠以工作未滿八天為由拒絕支付工資。
公司違法,你可以要求公司足額支付上班期間的工資。如果被拒絕,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反應或者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單位以科室解散為由,強制調崗
車間解散調崗,屬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所必需,是合理的調整,勞動條件不降低的,勞動者應當服從;勞動條件降低的,勞動者可以拒絕,用人單位強行調整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一)項規定以“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立馬通知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