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老板故意不讓員工工作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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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應該重新找工作。勞動者主動辭職的,除以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情形為由外,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沒有辦法領取失業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原問題:《老板故意刁難我沒辦法正常工作因此我自動辭職現在沒辦法拿失業金我應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24 19: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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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老板拖欠員工工資
展開全部私人和國營拖欠工資的性質是一樣的,首先要準備好拖欠工資的相關證據,到勞動保護部門請求幫助.也可以直接到當地法院起訴老板.在其實時可以要求發放拖欠工資,同時也可以要求補償拖欠工資的利息,以及因次而產生的損失. 原問題:《私人工廠老板拖私人老板故意拖欠工資不給
可以請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給予幫助。縣(包括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都設有勞動保障局,下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履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該《條例》第十條第二、第三款分別是: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老板故意克扣員工工資
工廠為留住員工故意拖欠工資不發是違法行為。 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私人老板拖欠員工工資
1、根據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拖欠或者克扣勞動者的工資。2、根據你的描述,老板拖欠工資的行為明顯是不合理的,建議先與老板協商溝通,協商不成的,可以在雙方都在場的情況下撥打警察協助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原問題:《私人老板不讓辭工怎么辦?
竹子答案:你要辭職,老板不愿意,這在目前很是正常的,一是說明你做的不錯,二是老板找員工目前很難。關于你提出到勞動局告他們,目前我國僅僅是法制初級階段,很多時候,很多法律就是執行很難,這就是現實。你當時進企業時,是一定簽訂合同。現在要兌現就是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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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