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十月份出勤21天工資七千,公司給出的算法是7000/21.75*21=6758.62069我想問一下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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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月28號當天離職的,10月份應出勤18天,我出勤了17,但是工資基礎按照21.75算的,這不是很不合理嗎
我們是這樣的。不論每月應出勤多少天,都以法定記薪日21.75為基數當月如果沒有病事假等不帶薪的假期,就是全勤。如果有病事假,就按照應發工資/21.75*工作日病事假天數*考勤扣減系數(病假是0.4 事假是1)如果全月應該上班天數23天,請21年9月份20-30好放假,發工資時只發了實際出勤天數的工資,放假期間的工資沒有發放,放假原因是因為政府限電導致,這是公司不發工資的理由,我可以以克扣員工工資解散勞動合同要求經濟補償嗎?我在公司工作十年了
算在出勤天數里面,應該算帶薪休假日。例如,月工資900,則每天工資是900/30,假設法定假日每月休息四天,而你一月內沒有休息過法定的四天假,那么月底開工資算出勤34天,工資是900/30*34。應出勤天數 VS 實際出勤天數在算出勤時間時我是乙方,我的公司給我坐班工資是1600元,想問一下1600元40小時的坐班工資合理嗎?
前臺的工作1600算是合理的,也看公司的經濟實力,但兼總務的話這些工資就不多了,而且也要看公司是否供吃住,公司所在地,上海,北京這些錢就太少了。 加多少也依個人的標準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有錢的話你提出來會滿足你的,你也要和其它員工進行比較我是國慶后去上班的,工資是按21個工作日結算的合理嗎
10月1~3號是法定節假日:法定節假日:按不低于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10月4~5號是公休日:公休日:按不低于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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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