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試用期員工超過一個月未與之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不適合,辭退該怎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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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原問題:《試用期一個多月 沒有簽勞務合同被辭退 應該有什賠償?》回復于 2022-12-14 01: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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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辭退員工是否要補償員工
1 ,單位與你只簽訂了試用期的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這個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應視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已簽訂勞動合同 且約定試用期,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準備辭退員工
你好,(1)如果你簽訂不滿3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期不得超過2個月。首先你的試用期約定是合法的。(2)如果單位在試用期認為勞動者不符合錄用的標準。要舉證說明的。包括錄用的時候職位是否明確,包括勞動者現在哪些做法不符合錄用的條件。如果單位有合法試用期沒簽勞動合同,并且已不適合公司辭退
1、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的,試用期如果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的。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勞動合同超過試用期不辭退也不轉正
如果用人單位超過試用期,還不給勞動者轉正,屬于用人單位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超過使用期,用人單位應當依據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之于勞動者的工作試用期被辭退未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就不存在試用期。如果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工作不到半年的,可以要求支付1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應該支付勞動者入職第2個月開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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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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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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