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以掛號信的形式交了離職通知送達時間是11月4號,目前釘釘已經不能打卡了,企業認證也都沒了,公司那邊也沒有派人過來交接,現在這個情況是算我已經離職了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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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準。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準,可以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后的就業會有麻煩。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勞動者的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你現在要做的是: 第一,盡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報告,我不知道你在辭職報告中寫了什么,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 第二,重新寫一份“解除勞動關系通知”,主要內容:(首先陳述上述辭職理由中的任何一條或兩條),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拖欠工資,并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簽就以掛號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你就可以走人了。 5、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原問題:《我的勞動合同上寫提前二十天辭職,我提前了二十天公司不讓走怎么辦?》回復于 2023-02-03 17: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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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經理釘釘信息通知把我調離崗位,讓我辦理交接工作,沒有明確調崗崗位。變相逼迫離職。
新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合同到期未續簽的超過一年以上可申請為無固定期限合同。你沒有續簽是自己的原因還是公司原因,如果是公司原因你可以和他申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公司內部調動如果你不去可視為不勝任工作。你可以申請另換其他工作。另外,你可以從網上公司突然要求員工用釘釘
我也正在用釘釘你有個誤區,現在釘釘有個簽到功能,你選擇簽到,公司就能看到你的簽到時間和簽到地點,但也只是能看到你簽到時候的地點,不能隨時查看你的地點意思就是公司查看你的位置的前提是你主動告訴公司你的位置,不能直接查看監控你 原問題:《前幾天沒有書面通知,停掉釘釘打卡,被迫曠工怎么辦
無規矩不成方圓,這種員工要嚴厲懲處你們公司應該有相關的人事規章制度對曠工的一些處理,如果沒有可以提供一些給你參考eg:1.員工曠工一天扣除當日薪水2.員工漏打卡未在12小時內申報部門主管則按遲到或缺勤處理希望可以幫到樓主,你可以在線呼我 原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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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