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受傷了,公司不報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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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先確認勞動關系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職工個人或親屬都可以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原問題:《工地受傷工司不報工傷違法嗎》回復于 2022-12-01 11: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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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傷了,公司說要罰款。
處罰純粹是企業行為。也不是目的,關鍵是安全教育不到位,也不能全怪職工,工傷保險有規定的,工傷無過,不管是不是違章都會按工傷條例辦理。至于企業的處罰,你要是不服的話,那么查閱一下單位的規章制度,如果有明確的規定,那么處罰是應該的,要是沒有的話工地上做臨時工意外受傷了算不算工傷
只要員工和單位存在實際勞動關系,那么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是可以申請認定為工傷的。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情況下,由單位承擔工傷待遇費用。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我現在在工地上受傷了公司說工傷保險公司給我做工傷鑒定這個可以嗎
沒有“工傷鑒定”這個詞,有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勞動能力鑒定。 傷殘鑒定是針對保險公司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理賠用的,建議去保險公司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是勞動者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時使用的,如果符合在工作時間、受工傷了。公司一直沒有讓做工傷鑒定
你自己也可以申請做鑒定13268020698我的電話號碼和微信受工傷了,工傷委托律師全部辦理
工傷鑒定是指勞動能力傷殘鑒定。有勞動部門從專家庫中抽取3位或5位相關專家對工傷人員進行集中鑒定,其中有工會、醫療保險、社會保障部門共同參與的鑒定活動。不會因律師或廠子人員參加不同,而鑒定結果不同。如有異議,還可向上一級勞動部門申請復鑒。十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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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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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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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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