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單位要求在十月國慶的時候加班無三倍工資并口頭承諾將國慶假期調休到11月初,我在11月7日調休過完之后離職,實際出勤天數為0。這個月發放11月工資時我發現自己的工資并沒有收到11月1號到7號調休的底薪,請問這種情況單位違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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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 國慶加班七天 支付三倍工資是不是購物還需要給我們另外調休三天 可以用三倍工資換取調休嗎
國慶七天長假,其實是三天法定節假日和四天雙休日調休組成的,所以:國慶七天加班工資=3倍工資x3天 2倍工資x4天這是正規的算法?,F實情況很多公司都不按規定來,有的4天要給你算調休,之類的。 原問題:《國慶七天加班怎么算:前3天三倍工資求答案上個月國慶后18號正式離職,薪資應該怎么計算?按照實際出勤天數算還是按照實際天數+7天帶薪休假呢?
您好,你們勞動合同上約定的是一個月工作多少天呢?上個月國慶后18號正式離職,薪資應該怎么計算?按照實際出勤天數算還是按照實際天數+7天帶薪休假呢?每月薪資計算按照21.75天來算的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查看回答你好我是百度平臺合作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1、如果是在離職當月的工資應按照實際的出勤天數計算,應發的工資=月薪÷月計薪天數×出勤天數;2、國慶節10月1日-10月8日八天為法定節日,是帶薪假的,應當視為勞動者正常國慶節不放假,上班沒有補貼或者三倍工資,負責人說后期會安排調休,這種是否合法
上述用人單位的做法嚴重違反勞動法。國慶節放假七天。最少放假三天,如果用人單位要求加班,按三倍的工資發放。另外四天可以按規定調休,如果不調休,按二倍工資發放。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維權。 勞動法規定在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的應當支付30021年9月份20-30好放假,發工資時只發了實際出勤天數的工資,放假期間的工資沒有發放,放假原因是因為政府限電導致,這是公司不發工資的理由,我可以以克扣員工工資解散勞動合同要求經濟補償嗎?我在公司工作十年了
算在出勤天數里面,應該算帶薪休假日。例如,月工資900,則每天工資是900/30,假設法定假日每月休息四天,而你一月內沒有休息過法定的四天假,那么月底開工資算出勤34天,工資是900/30*34。應出勤天數 VS 實際出勤天數在算出勤時間時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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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