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工作量,逼迫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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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減少增加工作量
首先、作為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對單位用工進行調整是合法的,但不能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其次、對增加工作量問題,應看用人單位是否違反國務院關于工作天數、時間和小時的規定,否則用人單位是可以自行調整工作量的。 原問題:《用人單位在原來的基礎上減少公司已增加工作量來要挾工人,意思就是讓員工自己離職,怎么辦?
雇主調動勞工,應符合下列原則 1.基于企業經營上所必需。2.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3.對勞工薪資及其它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4.調動后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5.調動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勞動基準法第14條 (公司告知要給我降薪,或增加工作量
公司降低工資,而且增加工作量,那么員工可以向單位提出要求,讓單位提高工資待遇,不然,可以提出辭職,而且要求單位支付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升職后工資不漲工作量增加,經常加班沒有加班費
從你反映的情況看你公司已經違法了,一人帶一臺機器到三臺,是否超負荷姑且不論,按工時工作量計應該是一人干了三個人的工作量,自然也是三倍工資了.如你單位拒付,可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原問題:《工作量增加工資卻不加這樣會違反勞動單位員工辭職,工作量分給其余人員,但是薪資沒有增加,單位是否違法
不違法。在工作期間內,工作量的大小是由工廠定的,勞動法只保護在超出工作時間和不給工人工錢的范圍內有效。如果是屬合理的工作內容和工作量,不應該拒絕;如果增加的工作量明顯超出了與員工約定的工作范圍或工作量,則可以拒絕。法律分析目前勞動法對于工作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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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