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擔保書有明確擔保期限的,過了期限擔保人是不是不用承擔擔保責任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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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擔保人沒有責任期限,貸款還清后才可以不負擔保人的相關責任。1、擔保人可較后選擇退出的問題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也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2、擔保人結束擔保責任時間當貸款已還清,擔保責任自動解除。若借款人去世,擔保人需要按約定償還債務。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所以,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的唯一前提是債務人履行債務償還責任,如果不履行,擔保人就需要負責相應的擔保責任。擴展資料擔保人條件住房公積金貸款,以自然人擔保的,擔保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6、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原問題:《擔保人有責任期限嗎?是不是過了責任期限就不用承擔擔保責任了?》回復于 2023-01-03 11: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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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期限已過,訴訟時效未過,連帶責任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擔保人如果當時簽的是普通的擔保合同(非最高額擔保合同),則債權因還款而消滅時,擔保自然就解除了。所以,續貸可認為發生了新的債權債務關系,當然與原擔保人無關。 但如果原擔保合同是最高額擔保合同,對期限內連續發生的債務擔保,則有可能仍要承擔擔保擔保人被微信催收,怎么樣避免承擔擔保責任
1、擔保合同因10中法定情形而無效。2、擔保人被詐騙、脅迫。3、主債權超過保證期間以及訴訟時效。4、主合同變更未經擔保人同意。5、擔保人死亡其沒有可以繼承的財產。其他付費才能告訴你的情況。 原問題:《擔保人怎么才能不承擔擔保人責任?》你好,簽訂擔保合同協議的期限是多久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對主債務擔保人沒有實際履行擔保責任,反擔保人能否履行責任并向債務人追償
擔保方式分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幾種,其中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民法通則》第81條第1款規定:“保證人履行債務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擔保法》第31條規定,保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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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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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