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二婚,因為其他愿因我們又離婚了,離婚時有一套房產也分割清楚,一人一半,后來我們又復婚了,請問律師,如果我老公去世了,他的那一半房產我還能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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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母離婚后,房產分割各一半,后復婚,現在父親去逝后,房產如果繼承
首先你要搞清楚,你父親去世的時候,你繼母不是繼承四分之三,她實際繼承的應該是四分之一才對,而另外的四份之二則原本就屬于她,這是因為你父親和她在婚姻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里面有她一半的份額,而另一半才是你父親的財產,屬于你父你好,我和現在老公都是二婚,當初認識他的時候他說自己是單身,直到后來才我懷孕了。他又離婚和我登記,這樣算是騙婚嗎?如果算的話,我告他有意義嗎
總不能鬧個人財兩空吧~夫妻吵架太正常了,相互換位思考沒什么可吵的,我和我媳婦從認識到現在,最多吵過3次架,還都是因為別人,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最好不要離婚 對誰都不好,但是如果非要離婚,想清楚也可以,幸虧沒孩子。上一次提前說離婚也許是在他沖你好,我和現在老公都是二婚,當初認識他的時候他說自己是單身,直到后來才我懷孕了。他又離婚和我登記,這樣算是騙婚嗎?如果算的話,我告他有意義嗎
總不能鬧個人財兩空吧~夫妻吵架太正常了,相互換位思考沒什么可吵的,我和我媳婦從認識到現在,最多吵過3次架,還都是因為別人,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最好不要離婚 對誰都不好,但是如果非要離婚,想清楚也可以,幸虧沒孩子。上一次提前說離婚也許是在他沖你好老師!我是二婚,我婆婆留下一套房子,現在因為我老公有債務沒法繼承,我老公的孩子過戶這套房產,是不是也該繼承我老公的債務
您好,應當在繼承遺產范圍內承擔債務清償的責任。你好,請問一下我跟我老公2017年離婚我放棄房子,2020年我們又復婚,房產證上有我的名字,房子我有沒有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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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