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一定工作為內容的合同約定多個工作地點合法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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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地點 可以簽多個地點嗎,例如簽上海 南京 杭州
工作地點系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之一,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當對具體的工作地點作出約定。工作地點是勞動者從事工作、進行生產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多地作為工作地點。因此,除非勞動合同有其他違法約定,或者約定多地作為工合法調崗工作地點調整
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單位可以調整工作崗位,比如員工生病后不再適合從事原崗位工作,比情況下雖然屬于勞動合同變更,但是不違反法律規定。工作地點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具體的地點,公司可以在約定的地點之間調整,此種情況下不屬于單方變更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你好,我想問一下 勞動合同、勞務合同、承攬合同的區別,公司有部分員工完成一定工作成果即結束工作,例如剝皮工,應該簽訂何種合同好一點呢
1、勞動關系 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系。勞動關系的典型特征是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對用人單位具有從屬性。勞動者限定為自然人,用人單位限定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請問勞動合同的工作地點寫全國,公司就可以隨意調動我們的工作地點嗎
勞動合同有很多必備條款,比如你所說工作地址、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其實都是約束條件,如果有公司以上內容有調整,需要進行勞動合同變更,必須經過勞動者本身同意。 換言之,工作地址寫的太寬泛情況,就看其它必備條款內容是否有公司未續簽勞動合同,繼續工作1個半月后發生工作地點變動,工作內容沒有改變,但是工資由新地點的公司發放,那員工的勞動關系還是在原工作地的公司嗎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改變勞動合同內容的應該有書面文件,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說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協商一致而改變工作地點的,那么屬于用人單位沒有依據勞動合同的內容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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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