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是否有紙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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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要簽合同的。 物業合同的簽約方除物業公司外,另一方大多是如下情況: 1、開發建設中的項目,由開發商同物業公司簽署《物業前期管理合同》 2、正式項目,只有一個或者幾個大業主的,由業主直接和物業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合同》 3、正式項目,有多個業主的,由業主大會決議,并由業主委員會同物業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合同》如果是住宅,通常物業公司不會和具體某一位業主簽署物業合同的。 因為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主要是公共區域及公共設備設施服務,任何一位業主都無法對服務標的全權負責。因此住宅項目的物業合同只有開發商和業委會可以同物業公司簽署。而開發商和業委會在合同中,代表了全體業主。因此盡管沒有和具體的業主簽約,物業公司也必須履行合同約定,承擔管理責任;同樣業主也必須要遵守繳納物業費的義務。 原問題:《物業要跟業主簽合同嗎》回復于 2023-01-17 13: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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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可以代表業主和物業公司簽合同嗎
您好:一般情況下根據國務院03年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業主委員會作為小區全體業主選舉產生的代表機構是有權以全體業主名義與物業公司簽訂服務合同的。業主作為小區里的一員在享受了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時就應該按時繳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專業打業主和物業之間的律師
各地區有一定差異,大致如下: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律請問老舊小區業主沒有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利向業主征收物業費
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因為收取物業費的依據應是以小區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并委托該物業公司在小區進行管理為前提經濟合同競業限制 經濟合同競業限制
是競競業限制合同又稱為競業禁止合同、競業避止合同。它是指用人單位為防止本單位商業秘密的泄露和不正當競爭,以勞動合同條款或獨立的契約形式,采用支付補償的方式,與掌握本單位重要商業秘密的員工,約定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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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