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的評估公司的評估報告中,將債務人的房子建于2007年寫成建于2015年。且價格高(湘西小縣城150平61萬)。我提出異議申請要求撤消該評估,但接下來不知該咋辦?(因為本法院中的領導應該是早就被賣通了,我這個案子已經執行了六年多,對方有門面有住房,但每次都是說不適合強制執行或領導不同意)。所以這次評估怕是又使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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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對法院委托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過高,重新申請評估
是的需要出具評估報告。首先法院不評估房產,法院是委托評估機構來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原被告雙方或者一方承擔;接下來原被告雙方確認評估是否有異議;最后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作為法院判案依據之一。 原問題:《被告要求對法院委托評估的房產進行重新評拆遷 評估公司上一年的評估報告 今年還生肖嗎 是否可以要求從新評估
房屋拆遷評估只是房屋征收過程中的一個環節,在評估報告上簽字,最多能證明同意這個評估結果,不代表必定同意被征收。房屋征收需要重新簽定房屋征收合同才行。如果評估報告你已經簽字同意,而且已超過給定的5天的重新申請期限,那么你是無法再申請重新評估了對方要求去鑒定機構評估車損,但對方又不認出具的評估報告,現在又要求重新評估,現在該怎么辦,我可以拒絕對方的重新評估嗎,如果我拒絕了重新評估,是否會按照第一次評估的結果來?
不清楚你所說的是什么鑒定,但是無論是人員損傷的傷殘鑒定還是車輛安全性能的鑒定,不提出重新鑒定,該鑒定結果將作為事故認定和賠償的依據。如不能協商處理,可以提起訴訟。(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李小林律師) 原問題:《交通事故評估中心報告出來了,評估報告有異議,申請二次評估,法院應該更換評估公司,還是邀請專家鑒定?
只要你提出的異議有充分的依據,能夠被法院采納、認可就可以,并非一定要你申請重新鑒定。如果你的異議有充分的依據,法院不會采納該評估報告,那么對方的舉證責任還未完成。是否重新鑒定要由法院決定。 原問題:《對單方評估報告提出異議后,是否必須進行重評估公司評估的房產價格過低怎么辦?
展開全部 1,房地產評估采取房產價格評估的市場比較法,通過對同一樓盤的在售房源的掛牌價格,以及同類型樓盤的實際銷售價格進行專業處理,換算出具體某個樓盤的平均單價。 2,一套舊房價值幾何,可不是評估師憑經驗“毛估”出來的,必須有一整套計算操作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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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