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24小時值班,到了晚上可以休息,但是不能離開公司,有事情就要處理,這種晚上的時間算工作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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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到了公司吃飯時間,離開會議算違規嗎?
如果不算加班,你可以拒絕加班。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晚上值班支付工資
勞動法規定實行八小時工作制,且每周工作時間不超44小時,所以超出的部分都算加班,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用,加班費用的計算方式為:你的工資乘以150%,雖然電工涉及公共利益,但并不屬于必須搶修的情況,所以仍應支付加班費用 原問題:《電工夜晚值班勞動法值班算不算工作時間 - 24小時值班算幾個工作日
依法才能有理,依法才能有力。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周40小時工作制或者每周五個工作日制。值班其實就是上班,如果你們白天堅持每周五個工作日,一個工作日按八小時,那么你如果另外再增加晚上值班,那就是單位違法了。 原問題:《在單位值班算不算做工作時間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夜間值班的問題。我的工作崗位在公司考勤制度里面是屬于正常班,周六日正常休息。但是會要求員工夜間進行值班,有活需要干活,沒活要求在公司宿舍待崗。請問這種值班合理嗎?需要支付加班費或者安排倒休嗎?
一、值班和加班的概念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本職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個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據。通常認為,值班是指職工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每天都得占用休息時間處理公司文字信息符合勞動法嗎
第一,違反法律法規。 我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換句話說,一周最大的工作量是5天半,公司要求明顯超時半天,不符合規定。第二,符合公司規定。 國有國法,家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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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