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要搬遷很遠,“征求”我是續簽還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補償n倍月平均工資,18個月付清或一次性n/2倍月平均工資(公司3年前更換法人由總經理秘書擔任法人,還說解除合同的人太多資金不足的話只能破產清算)。已干了十一年,工資只降不升,已經降到2千。另外最初交社保沒有上公積金,8年多以后要求才給上的。我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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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我工資,法人已死,我怎么要?
可以找公司要工資。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克扣工資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于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并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公司辭職賠償只給補償n不給補償n+1
如果是用人單位無故辭退,且在沒有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下除了支付實際的工資外,還需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支付賠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原問題:《離職補償不是都是N 1嗎》想幫一朋友問一下,被公司解雇了,補償是N+1,這個N指的是上月稅前工資還是年平均工資啊,已經做了8年半
前提是,公司和你解約,也就是開除你.但你自己提就啥都沒有了.搞不好要賠公司錢.n是你在公司的工作年數. 1:是指多給一個月的工資,且交保險. 有時候這個加1,是提前通知你,你以下這個月,可以在公司工作,也可以不在公司工作,但都給錢.外企您好,公司裁員,提前半個月通知,賠償N+1倍月工資,但是月工資要按合同上寫的工資給,這個合理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現在辭退賠償,如果超過當地上一個年度的平均工資3倍以上,是賠償該員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嗎
道理上也許不合適,但法律確實是這么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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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