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為挪車將業主電話告知其他業主是否算泄露業主信息物業為挪車將業主電話告知其他業主是否算泄露業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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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嚴重侵害業主利益,業主拒交物業費
嚴重不到位,找證據,固定住證據,否則拒交物業費,打起官司,你都輸。物業服務有一定的標準,而這標準在物業合同中,不是業主個人主觀認為服務到位或不到位的。認為不到位,可以聯合廣大業主把這個物業公司解聘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原問題:《小區物業管理,物業服務差,業主暫拒繳物業費,物業公司到法院起訴業主,業主該怎么應對
現實生活中,業主拒繳物業費的理由很多,比如車輛被盜被劃、物業服務質量差等等,但只要物業公司履行了相應的合同義務,業主以此為由拒繳物業費是缺乏合理依據的。一般情況下,即使是物業本身沒有服務好,但基于業主手上并無實質證據,法律也會傾向于物業一方物業管理不好,物業起訴業主,業主怎么辦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物業是主人請來的管家,這應該是物業和業主之間的關系,可現實情況恰恰相反,物業反而更像是小區的主任,而業主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就算是物業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業主也要及時交納物業費,如果出物業未經業主同意,將業主窗下天井做水泥現澆封閉,合法嗎?
建筑物脫落責任由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承擔責任,能證明自己無責的情況除外。建筑物等脫落墜落致害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業主委員會私自和物業簽訂服務合同,未經業主大會批準,街道是否有權撤銷
業主委員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是無效合同。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六條第四點的規定: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由業主共同決定;所以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所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屬于無效合同,對業主不具有法律效力。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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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