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月份違反了公司的規章,但是當時沒有定性為嚴重違反制度,5月5日公司重新提這個事,說我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要求我5月6日之前辦理交接手續,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讓公司賠償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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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說我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發解除勞動合同
不用~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公司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辭退我
要看是否有規章制度,然后看你是否違反?具體情況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單位說我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拒絕調崗,公司主張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提出解約,沒有賠償金,合法嗎
可以申請經濟補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未與員工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隨意辭退員工,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向員工支付賠償金。公司如果不愿意支付賠償金,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單位可以拿多久之前的遲到來作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來開除員工,如果之前用罰款來處理過這個事情,后期還能否繼續就這個遲到做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來說事
需要看你們公司規章制度具體如何規定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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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