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工資超過一個月不簽合同,超過三個月不轉正算違法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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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試用期三個月,合同應簽訂三年以上。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試用期的工資沒有一定的說法,但是勞動法也有規定: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試用期保險公司除工傷保險外,其他的不是強制的。轉正后補交還算好的,萬一試用期后不補交你也沒辦法。 4.沒簽訂勞動合同,對公司不利,對你還是有利的,如果試用期后你不能轉正,可以要求公司每個月支付你雙倍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你沒有簽訂合同,所需要做的是保管好自己在這家公司上班的證據,如工資條、工卡、工衣等,做為將來索賠的證明(按我說的第四條)。 6.外地戶口也可以買五險一金,但是不是強制性的,而且公司交錢也多,一般公司很少愿意主動做這些的,沒有辦法。 原問題:《試用期三個月,不簽合同違法嗎?還有簽合同要簽幾年?》回復于 2022-11-22 23: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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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6個月不轉正,協商未果,公司單方面違法辭退
你是4月2日進去的。即使沒有簽定勞動合同,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法律關系;合同約定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明顯公司是違法的了。即使沒有超過試用期,公司也不能隨意解雇你,要看一下你有沒有不符合崗位說明的情形出現。很多人認為,試用期能隨意解雇員勞動合同超過試用期不辭退也不轉正
如果用人單位超過試用期,還不給勞動者轉正,屬于用人單位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超過使用期,用人單位應當依據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之于勞動者的工作我想問一下,試用期滿了,老板不簽轉正合同算違法嗎? 我想問一下,試用期滿了,老板不簽轉正合同算違法嗎
試用期也要和員工簽勞動合同的,若是不簽,一個月要按兩個月的工資發,一年以后自動升為無期限合同,也就是說,老板都不能炒你,要炒你他會賠死在試用期內,雙向選擇的,你可以選擇公司,公司也可以選擇你,解約是不用賠償的。試用欺看合同的長短來定的,一年勞動合同簽了半年期限,但是勞動合同上面試用期是三個月,現在我是超過了一個月但是第二個月還沒滿,我能要賠償金嗎? 超過一個月,我第二個月的工資是按轉正后的工資算還是按照我試用期的工資算? 超過一個月沒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是按照試用期的工資還是轉正后的工資算? 沒交社保的賠償金是怎么算的?
公司這樣做違法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如果簽訂的不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能超過二個月。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超過6個月不轉正,協商補償未達成一致,公司單方面違法辭退
1、賠償進入公司始2、滿支付月工資滿半按半月支付3、要我今6月份辭退呢應賠償1.5月4、辭退應提前月收面形式告知員工未提前再支付月工資5、員工提賠償公司按規定入保由離職應該給補足保險簽合同未給員工視未簽(要公司說事)入司第二月起領取雙倍工資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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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