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個關于房產的問題。我祖輩留下兩間房,不知通過什么手段過戶到自已名下,占為己有。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謝謝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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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房子是你父母共同建起來的,算夫妻共同財產,你父親去世之后,只有屬于他的那一半算遺產,你奶奶、你媽媽和你(假設你爺爺已經去世,你沒有其他兄弟姐妹)平均繼承,因此這個房子應該是三分之二歸你媽媽所有,你奶奶和你各六分之一。根據《繼承法》第八條的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因此,已經經過十幾年,很難證明你和你媽媽是現在才知道權利被侵犯。所以遺產繼承的這一部分很難要回來。但是,本來就歸你媽媽所有的那一半房產,現在處于物權被侵犯的狀態。因為你奶奶取得這部分房產產權沒有支付任何對價,因此不能適用《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關于善意取得的規定,你媽媽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這一半的產權歸她所有。家庭糾紛,最好還是跟你奶奶講清楚法律的規定,協商解決。 原問題:《在十幾年前我爸爸去世、留下一套房子、可是我叔叔卻以有我奶奶為借口將遺產過戶到他的名下!我媽和我一分也沒有拿到!那房子是我爸媽共同建起來的、請問打官司能打贏嘛?》回復于 2022-11-22 2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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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貨款難收,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借出去的錢,如果對方到期不償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可以通過到法院起訴,如果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條,勝訴應該問題不大,如果沒有借條或合同,需要搜集相關證據后,才能到法院起訴。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你好我想買個房子性質是劃撥的可以通過什么途徑過戶
首先,劃撥性質土地是不允許辦理過戶的。需要你繳納土地出讓金,把土地使用性質轉變為國有出讓性質,才可以辦理土地證過戶。 另外,劃撥性質土地上蓋的房子,一般都不是商品房,大多屬于集體性質公房,需要你弄明白你的房產證是不是正規商品房房產證,以及是你好我想通過法律途徑討要工資
您好,可以的,準備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具體可點我頭像聯系我,根據您的情況進行分析解答我在企業工傷,工傷賠付具體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天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后,按照工傷賠償標準進行賠償。用他人病歷卡等醫療的,將面臨屆時舉證困難等問題,須謹慎處理。屬于工傷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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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