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務廳關于推進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2025-06-05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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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務廳關于推進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皖商辦函〔2015〕1000號)廳機關各處(室、局),各市商務局,廣德、宿松縣商務局:根據《安徽省通過法
安徽省商務廳關于推進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皖商辦函〔2015〕1000號)
廳機關各處(室、局),各市商務局,廣德、宿松縣商務局:
根據《安徽省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方案》和《商務部關于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清單》,為了進一步厘清信訪與其他法定途徑之間的受理范圍,對信訪人反映的問題,通過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定途徑”進行合理分流、依法處理,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現就推進我廳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信訪投訴請求分類。按照信訪目的,信訪人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問題主要分為申訴求決類、揭發控告類、信息公開類、意見建議類。重點對前三類投訴請求進行梳理,要根據信訪人訴求主體、具體目的,做好正常商務業務辦理與信訪、涉法涉訴信訪與普通信訪、能夠通過其他法定途徑處理的信訪與一般信訪的區分,厘清信訪受理范圍,為依法導入提供法定途徑依據。
二、明確法定途徑分類。結合工作實際,對商務領域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涉及到的法定途徑進行梳理。對申請申報辦理商務業務的投訴請求,按權力法定要求梳理清單,明晰相關權責要求及辦理程序;對不服商務部門及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信訪投訴請求,以法律法規為依據,逐一對應列出可能的司法途徑清單。對信訪人提出的投訴請求,能夠通過信訪途徑以外的法定途徑處理的,導入這些法定途徑依法按程序處理。
三、商務法定業務辦理途徑。對應當通過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其他權力等法定途徑申請申報辦理商務業務的,按照權力清單,引導通過相應途徑辦理;對不服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引導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定途徑處理;舉報商務主管部門干部違規違紀的,引導通過紀檢監察途徑處理;要求政府信息公開的,引導通過政府信息公開途徑辦理。
四、做好其他信訪投訴請求辦理工作。對舉報相關企業違法行為,要求給予行政處罰,且商務部門無權處罰的,引導向相關部門處理反映;對屬于商務部門職權范圍,無法導入其他法定途徑處理的信訪投訴請求,依照《信訪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加強商務部門內部分工協作。加強各環節之間的銜接配合,暢通依法辦事的路徑,防止信訪投訴請求在部門內部空轉;做好分流、引導工作,提高窗口服務質量,推動信訪投訴請求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做好與業務職能相關信訪投訴請求法定途徑的判定及處理工作,從源頭上推動信訪投訴請求通過法定途徑處理。
六、加強商務部門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商務部門要加強與本級黨委、政府信訪部門及其他部門的聯系溝通,協調配合做好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對涉及多個部門、疑難復雜的信訪投訴請求,可報請同級信訪部門協調處理,與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判定、引導和相關處理工作。
七、加強輿論宣傳引導。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宣傳,并將本級商務部門通過法定途徑處理的信訪投訴請求清單公開發布。運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通過法定途徑處理信訪投訴請求相關常識,在信訪接待場所設立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法定途徑標牌,積極引導群眾學法、用法,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處理問題靠法的自覺,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各市商務局和直管縣商務局要緊密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通過法定途徑處理的信訪投訴請求清單或工作細則。各市商務局并指導所轄縣(市、區)商務部門,切實把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安徽省商務廳關于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清單
安徽省商務廳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
安徽省商務廳關于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清單
途徑分類
相關事項
法定依據
責任處室
行政復議或
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拍賣企業設立審批及收回經營批準證書等處罰不服
《拍賣管理辦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流通處
法規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典當行及分支機構設立審批及收回典當經營許可證等處罰不服
《典當管理辦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流通處
法規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及被吊銷《資格認定證書》等處罰不服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建設處
法規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成品油經營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及行政機關作出的責令停業等處罰不服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運行處
法規處
對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違法行為處罰不服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秩序處
法規處
行政復議或
行政訴訟
對機電產品招標人、投標人和招標機構違法行為處罰不服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4年第1號); 《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產業處
法規處
一般貨物進出口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32號)“ 第十九條、第四十三條;《貨物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商務部2008年第11號令)第五條、第二十四條;《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商務部、海關總署2004年第26號令)第五條 ;《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貿管處
法規處
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
《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32號)、《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8年第7號)、《機電產品進口自動許可實施辦法》(商務部、海關總署令2008年第6號); 《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產業處
法規處
兩用物項及相關技術與限制類技術進出口審批
《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管理辦法》(商務部、海關總署2005第29號令)、《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31號)》、《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管理辦法》(商務部、科技部令2009年第2號); 《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產業處
法規處
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加工貿易業務備案
《加工貿易審批管理暫行辦法》(〔1999〕外經貿管發第314號); 《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產業處
法規處
加工貿易業務初審轉報
《加工貿易審批管理暫行辦法》(〔1999〕外經貿管發第314號)、《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關于加工貿易進口涉證商品內銷有關問題的通知》(商機電函?z2014?{14號); 《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產業處
法規處
行政復議或
行政訴訟
進口重點舊機電產品初審轉報
《重點舊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檢驗檢疫總局令2008年第5號); 《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產業處
法規處
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審核
財政部、商務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4年4月9日 財企〔2014〕36號); 《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產業處
法規處
《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說明》初審轉報
《發布最終用戶備案登記手續辦理的規定》(商務部公告2009年第9號)、商務部《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說明》申報指南; 《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產業處
法規處
汽車摩托車出口資質初審轉報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海關總署 質檢總局 國家認監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汽車和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產發〔2012〕318號); 《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產業處
法規處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外資處
法規處
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產品出口企業確認和考核
《國務院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國發?z1986?{第95號)、《關于確認和考核外商投資的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的實施辦法》(外經貿資發〔1996〕第822號)、《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外資處
法規處
對外承包工程資格審批
《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對外承包工程資格管理辦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
外經處
法規處
行政復議或
行政訴訟
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
辦公室
法規處
舉報
(向相關部門)
直銷企業經營投訴(商務、工商、公安部門)
《直銷管理條例》
秩序處
對企業涉嫌非法經營等違法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第370號)第四條第(一)、(三)、(四)、(五)款;《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第(二十三)、(二十四)條、《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
流通處
運行處
對外承包工程企業違法行為(商務、建設部門)
《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
外經處
紀檢監察
舉報
針對商務主管部門或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行政監察法》、中央八項規定等
紀檢監察室
內部申訴
廳機關公務員對涉及本人的人事處理、考核結果不服的申訴;廳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申訴。
《公務員法》、《事業單位管理條例》
人教處
依法應由紀檢監察機構受理的商務主管部門或工作人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的申訴
《中國共產黨章程》、《行政監察法》、《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監察機關處理不服行政處分申訴的辦法》等
紀檢監察室
機關黨委
仲裁或民事訴訟
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和工程項下勞務人員的糾紛
《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民事訴訟法》、《仲裁法》
外經處
信息公開途徑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
辦公室
信訪途徑
依法逐級向信訪機構提出
《信訪條例》、《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關于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實施細則》
辦公室
備注:途徑分類中,行政復議由法規處牽頭辦理,行政訴訟由職能處室牽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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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條文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皖發〔2013〕14號2013年12月6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要求,以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為目的.
安徽省信訪條例(修訂)
《安徽省信訪條例》已經2005年12月16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安徽省信訪條例》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旅游投訴處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依法公正處理旅游投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和《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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