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導游人員等級考核評定辦公室關于2011年本市“全國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工作意見
2025-06-07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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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導游人員等級考核評定辦公室關于2011年本市“全國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工作意見根據全國導游人員等級考核評定委員會《2011年全國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工作意見》的精神,現將組織開
上海市導游人員等級考核評定辦公室關于2011年本市“全國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工作意見
根據全國導游人員等級考核評定委員會《2011年全國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工作意見》的精神,現將組織開展2011年上海市“全國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 取得初級導游證滿三年(于2008年12月31日前)或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初級導游證滿兩年(于2009年12月31日前)。
2. 申報前實際帶團不少于90個工作日,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 初級中文導游和中級中文導游報考中級外語導游,需具備所報語種大專或以上學歷。
4. 申報前三年內一次性扣分達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內扣分累計達10分者,不得參加當年的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
二、考試方式和內容
1. 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采取全國統一閉卷筆試方式。
2. 初級中文導游報考中級中文導游、初級外語導游報考中級中文導游的考試科目為“導游知識專題”(包括“基礎知識”和“文化專題”兩部分)和“漢語言文學知識”(包括“基礎知識”和“旅游文學知識”兩部分)。
3. 初級外語導游報考中級外語導游、初級中文導游報考中級外語導游的考試科目為“導游知識專題”(包括“基礎知識”和“文化專題”兩部分)和“外語”。
4. 中級中文導游報考中級外語導游,只需參加“外語”科目考試。
三、考試時間
2011年 9月16日(周五)
09:00 - 11:00 導游知識專題
14:00 - 16:00 漢語言文學知識 或 外語
四、考試大綱和參考資料
1. 由全國導游人員等級考核評定委員會通過中國旅游網(www.cnta.gov.cn)發布《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大綱(試行)》,考生可自行下載。
2. 參考資料可使用中國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級導游員系列叢書,包括《導游知識專題》、《漢語言文學知識》、《英語》及《日語》。
五、成績公布和發證
考試成績經全國導游人員等級考核評定委員會審核后公布。自2011年11月7日起,考生可登錄“上海旅游人力資源網”(www.shtourhr.gov.cn)相關欄目查詢考試結果。考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由上海市導游人員等級考核評定辦公室頒發“全國中級導游員證書”。未通過考試的考生,其單科合格成績不予保留,并不予補考。
六、考試報名
1. 報名方式及時間
考生需至上海市旅游培訓中心(海防路429弄100號,近西康路)接受報名材料審核,辦理付費手續。具體時間為4月18日(周一)至4月20日(周三),上午 9:00至11:00、下午 13:00至16:00。
2. 報名材料
考生報名須提供身份證、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導游證(IC卡)原件,并上交以上證件的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證件照四張(背面署名)、《2011年上海市“全國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根據報名條件需證明學歷者,須提供學歷證明原件,并上交復印件。
3. 報考費用:
初級導游報考中級導游考試費190元;
中級中文導游報考中級外語導游考試費100元。
七、獎勵措施
參加2011年上海市“全國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的導游員,可免予參加2012年度上海市導游人員年審培訓考試。
八、有關要求
1.各區縣旅游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及時通知轄區內的旅游企業,動員符合條件的導游人員積極報名參加考試;各旅行社、導游管理服務機構應認真做好本單位符合條件的導游人員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
2.中級導游等級考核評定采取自愿申報的原則,并可自愿選擇是否參加培訓。需參加培訓的導游員可聯系上海市旅游培訓中心(見附件2)。
九、聯系方式:
上海市旅游培訓中心
聯系人:劉純
聯系電話:61322180,61322153
傳真:61322171
地址:海防路429弄100號
郵編:200040
上海市導游人員等級考核評定辦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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