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局辦公室關于建立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體系的通知
2025-06-0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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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糧食局辦公室關于建立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體系的通知(國糧辦發[2013]78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
國家糧食局辦公室關于建立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體系的通知
(國糧辦發[2013]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糧物流集團公司、中國中紡集團公司,河南工業大學、南京財經大學、武漢工業學院、江南大學:
為落實《國家標準管理辦法》關于國家標準制修訂必須提供標準內容的論據和試驗驗證分析報告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糧油標準的研究驗證測試工作,提高糧油標準的技術水平和質量,保證標準的科學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經研究決定,選擇一批技術條件好的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檢測機構,以及國家糧食質量監測中心、站和大中型企業的檢測機構,建立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體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體系的重要意義
建立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體系,加強糧油標準制修訂過程中的研究驗證測試工作,是保證標準科學可靠、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和廣泛代表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提升糧油標準的質量和技術水平,有利于提高糧油質量檢驗檢測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聚集行業科研和檢測力量,提高應對質量突發事件和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的能力。
隨著國家糧食質量監測體系和檢驗監測能力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各國家糧油質檢機構集聚培養了一批專業技術人才,裝備了一批先進的研究檢測儀器設備,檢測能力和技術水平都得到了較大提高,院校和科研院所具有開展標準研究和制修訂的人才和技術優勢,為建立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體系提供了堅實基礎和良好技術保障。
二、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機構設立的原則和基本條件
(一)以基礎條件好、技術能力強,兼顧糧食品種、區域、技術層級和專業方向為遴選條件,在現有院校、科研院所的檢測機構和國家糧食質量監測中心,掛牌設立40個左右的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中心,在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和大中型企業質檢機構掛牌設立30個左右的國家糧油標準驗證工作站。
(二)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有相應工作經費來源,保證標準研究驗證測試工作的正常開展;通過資質認定且在有效期內;儀器設備達到國家糧食質量監測體系的相關要求;技術人員具有較強的標準研究和檢驗檢測能力;實驗辦公條件能滿足工作需要,并具有一定的擴展余地。
(三)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機構(以下簡稱標準驗證機構)的原隸屬關系不變,人、財、物管理關系不變,業務上接受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的指導,并優先承擔國家糧油標準化方面的工作任務。
三、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機構的主要職責
除承擔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的主要任務外,承擔以下職責:
(一)承擔或參與糧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的研究和制修訂工作;承擔糧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的驗證、測試分析工作,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承擔或參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等組織的國際標準研究、起草和環形測試,提出修改意見;對標準質量突發性事件提出應急技術標準或技術措施。
(三)開展糧油標準的培訓、推廣和后評估工作。
四、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機構的推薦申報
糧油質檢機構由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統一推薦申報,院校和國家糧食局科研院的檢測機構由院校和科研院推薦申報,其他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業的檢測機構由所屬集團、總公司推薦申報。推薦申報材料請按要求填寫(詳見附件)。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檢測機構報經國家糧食局批準后,統一命名掛牌,頒發《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機構證書》和專用印章。中心一般按“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中心+(依托單位簡稱)”命名,如武漢輕工大學的為“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中心(武漢輕工大糧油質檢中心)”,武漢科學研究設計院的為“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中心(武漢科研設計院中心實驗室)”,湖北糧食局的為“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中心(湖北糧油質檢站)”等;工作站按“國家糧油標準驗證工作站+(依托單位簡稱)”命名。
五、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機構的管理
(一)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體系的建設和業務指導工作。
(二)標準驗證機構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相關規定開展標準研究驗證測試工作,并按要求向國家糧食局報告有關工作情況和重大事項。標準研究驗證測試工作實行標準驗證機構、檢驗測試人員負責制,對出具的研究、驗證和測試報告負責。對標準研究驗證測試結果和技術資料要負責保密。
(三)《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機構證書》有效期為3年,專用印章在機構證書有效期內使用。標準驗證機構名稱和印章僅用于標準研究驗證測試工作,不得用于其他工作和業務。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定期組織對標準驗證機構進行能力評審。對能力評審不合格、研究驗證測試數據出現較大錯誤造成嚴重影響、資質條件發生變化不滿足要求、出現違規違法事件等現象的機構,將予以警告、要求限期整改,直至撤銷掛牌并收回機構證書和專用印章處分。
六、其他事項
請各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接到通知后,按照上述要求,組織推薦申報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中心候選單位1個,工作站候選單位1~3個。推薦申報材料包括:《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機構推薦申報表》(見附件)、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計量認證證書復印件(含附表)和其他應附資料等紙質材料一式二份,電子文本一份,并于2013年5月19日前將推薦申報材料報送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
聯系單位: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
通訊地址:北京市百萬莊大街11號 糧科大廈
郵編:100037
電話:010-58523775/3395
聯系人:楊衛民、張玉琴
附件: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機構推薦申報表
國家糧食局辦公室
2013年4月15日
附件
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機構推薦申報表
單位(公章): 填表日期:
一、單位基本情況
單 位 名稱
單 位 代 碼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法定代表人
推 薦 層 次
中心/站
單 位 性質
主 管 部 門
計量認證證書編號
計量認證證書有效期限
經費(萬元)
上年度財政或上級撥款:
人員及日常辦公經費:
項目經費:
上年檢驗
業務收入
(萬元)
場地
實驗室面積:
辦公用房面積:
儀器設備總原值
職工人數
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數
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數
二、合格在用主要檢驗儀器設備(限2000元及以上的)
儀器設備名稱
型號
臺套數
購置日
儀器設備名稱
型號
臺套數
購置日期
三、現有檢驗能力(標明計量認證項目)
四、現有人員情況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現任職務
職稱
畢業院校 及專業
學歷/學位
五、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聯系人信息
姓名
職務
聯系電話
手機
傳真
電子信箱
六、取得的相關資質和榮譽(附相應的證書復印件)
七、近年來機構和人員是否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受過相關處分
八、上級單位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九、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上級單位)推薦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十、國家糧食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1、本表可從中國糧食標準質量服務網(www.cngrain.org)下載。
2、本表須用計算機填寫并打印。
3、本表“單位名稱”要與所蓋公章一致。
4、上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審核被推薦單位的基本材料是否真實、完整、有效,并表明對被推薦單位加強管理和給予支持等方面的意見。
5、表中欄目空間不足者可根據內容做適當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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