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法》自公布施行以來,全省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有關要求,在大力宣傳《行政許可法》,積極開展學習與培訓,認真清理行政許可的依據、項目和實施主體,建立與《行政許可法》配套的相關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為了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果,保證《行政許可法》全面、正確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根據國務院和省委的部署,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一次《行政許可法》實施情況的檢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行政許可法》自公布施行以來,全省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有關要求,在大力宣傳《行政許可法》,積極開展學習與培訓,認真清理行政許可的依據、項目和實施主體,建立與《行政許可法》配套的相關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為了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果,保證《行政許可法》全面、正確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根據國務院和省委的部署,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一次《行政許可法》實施情況的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是否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對現行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了清理。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中是否還存在國家和省政府業已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新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是否還存在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
(二)行政許可的實施主體是否符合《行政許可法》的規定。
(三)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是否符合《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行政許可實施機關是否按照規定將有關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期限等在辦公場所公示,是否在規定時限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是否在規定時限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四)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行政許可需要行政機關內設的多個機構辦理的,行政許可實施機關是否已建立了"窗口式"的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的辦公制度。行政許可實施機關是否已建立了行政許可的聽證、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五)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實施行政許可時,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按照公布的法定項目和標準收費,所收取的費用是否全部上繳財政。
二、組織領導
《行政許可法》實施情況的檢查工作由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政府法制工作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協調,抓好落實。
三、檢查的時間和方式
(一)2005年5月31日以前,各地各部門按要求完成自查工作,同時完成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督促檢查工作。自查工作結束后,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應當將本地本部門自查工作情況及時報送省政府法制辦公室。
(二)2005年6月中旬,省政府將組織檢查組對各地各部門的實施情況和自查情況進行重點抽查。
(三)檢查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自查報告、查閱案卷和資料、現場檢查、調查行政相對人、明查暗訪等方式進行。
四、幾點要求
(一)各級政府及政府各部門要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高度組織好這次檢查,把這次檢查作為進一步依法規范政府行為、改善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加強領導,務求實效。
(二)行政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要把這次檢查作為再次學習、宣傳《行政許可法》的過程。要注意深入群眾,向行政相對人了解情況,并借這次檢查的機會向廣大群眾大力宣傳相關的法律知識和監督渠道,強化社會監督的力度。
(三)各地各部門要通過自查,著眼于解決《行政許可法》實施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邊查邊改。對檢查中發現的嚴重違反《行政許可法》的行為,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襄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以上就是詢律網小編整理的關于開展《行政許可法》實施情況檢查的通知的法律條文。如有法律上問題,可關注咨詢~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