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克扣工資,拖欠工資,以員工申請辭職為借口,減少工資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板,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原問題:《申請辭職后用人單位找理由克扣工資怎么辦??》回復于 2022-05-17 05:22:20
相似問題解答
拖欠工資 以沒錢為借口
展開全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搜集相關證據并采取以下措施:【1】 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2】 向我想辭職,老板以各種理由推脫不給離職,各種理由克扣工資,命令下屬各種刁難員工
辭職是員工的權利,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沒有繳納社保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拖欠工資,克扣壓榨員工
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老板克扣工資,拖欠工資
只要能夠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就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我辭職老板克扣我工資
不合理,你可以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或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向單位索要工資。另外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你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交社保。 原問題: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