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離職不能人走賬清,必須要等到一個月的26號才結清,還有隨便扣我們工資,還曠一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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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準。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準,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后的就業會有麻煩。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4、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列舉上述違法事項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并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5、“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簽就以掛號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原問題:《辭職后老板不給走,說要等一個月后才能走,是怎么回事?》回復于 2022-05-16 2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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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離職店長不讓 還說讓我們算曠離 曠一個月
當然不合理,這是違反《勞動法》的,試用期間可以隨時辭職,而且工資要按上班天數全部結清。過了試用期需要提交書面辭職信,并且提交一個月后,才能離職,離職時把工作交接清楚,如果無人來交接,辭職時間到了也可以走人,離職時到財務部辦理手續即可。 原問我曠一罰三合法嗎
曠工? 這個比較嚴重的?! ≡谄髽I單位,曠工一天,可扣半月獎金,曠工兩天扣全月獎金,連續曠工三天,可以開除或直接除名。每個企業都有其自己的規章制度,必需遵守?! ∧氵@是在生產企業,管理上還不算很嚴格。若是在廣播電視單位上班,是按分鐘進行處罰工廠.自離了.中介那邊人走賬清?
廠里面不會騙人的話就會按時發,在公司上班都是辭職后等到整個公司發工資的日期一到就會給想相當于說人走賬清原則,基本沒有直接當場拿錢的。如需法律咨詢或者了解更詳細的法律知識建議到大律師網過問下相關律師。 原問題:《我的合同到期了,但是廠里要拖三離職要求人走賬清是合理的吧?
自己以前經手的業務是什么意思,是你經手的還是老板經手的?這個“自己”是指誰?如果是老板,那你不用理他,如果是指你自己,那你沒什么說的,必須將業務及賬目處理清楚,在經濟上不能有任何問題,否則,你不但不能走人,還有可能會被處罰,甚至進入司法程序我們離職他要扣我1000,而且工資發的也不對
展開全部你們公司違法操作,在你辭職的時候,公司必須得一次性把工資給你,違反勞動法,如果他扣你的工資,在你本身沒有出現工作失誤給公司帶來損失的情況下,你可以直接去勞勸局申訴,或是申請仲裁,去你們公司的當地人民法院專訴也可以,說明你的訴求,(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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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