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0年12月2日入職,工作至今快滿一年了,在公司任職模具工程師一職,今天公司忽然讓我離職,理由是由于公司流程變化要取消模具工程師這個崗位,請問這種情況下被辭退公司應該補償我幾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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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諾說調到兄弟單位相同崗位,然后讓我簽了以 工作調動 為由的離職證明. 后去兄弟單位無法入職, 然后原公司也不要我入職了. 這個能告他們嘛
展開全部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你的崗位,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否則視為違約,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如果僅僅是一種概括性的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出具書面的你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理由。如果強制性的調動工作崗位,你可以離我在公司入職快一年了,一個月前公司說要辭退我,我在職期間沒有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也沒有違反公司規定制度,也沒有做不利于公司的事情,如果我要求公司賠償我,我的賠償金應該怎么算
公司這樣做是不想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你,你應該拒絕寫辭職信,然后照常上班,注意考勤方面的記錄。 如果公司方面辭退你(要求公司出書面通知,公司部出書面通知你就當未辭退你),那你就不干了,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你的勞動合同期未滿,那么你可要求你好入職滿一年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超過一年了公司想辭退我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我離職后入職外包公司,前公司干預,合法嗎
題主您好,基本上要不到賠償。原因有大致以下幾點,1.你先簽了自愿離崗手續,從2113勞動法角度,你這是沒有在其他脅迫之下自愿簽署,或者說你沒辦法提供證據證明你的簽署的這份手續5261不符合雙方自愿的條件,使得這個手續不受法律保護。2.你再簽本人入職之初,公司沒簽勞動合同,在我調用期滿后一個月讓我離職,只結算工資給我,我能要求補償嗎?
1.從2008年1月1日開始,入職一個月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雙倍工資支付給勞動者。2.以試用期工資為準。3.你的工資單、考勤記錄、簽署的公司的文件、胸卡、鑰匙等都可以。4.屬于經濟性裁員,每做滿一年企業須另行支付1個月工資。試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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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