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今年85歲,2020年7月拆遷,至今拆遷沒有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因為房屋產權證是我父親的名字,需要4個子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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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今年84歲,有4個兒子,集體土地上的房租被拆遷,房屋產權證是父親的名字,我父親已經去世5年了,交房時拆遷辦說就我母親一人簽字就行,到簽補償安置協議時,拆遷辦要求所有子女同意才讓我母親簽補償安置協議
可以,拆遷是按房產現值補償的。其被拆遷人為房產所有人,你們可自由分配補償。但最好你們把土地證的名子也改了,因為拆遷協議是按房產所有人簽字的,你們的房產還差土地沒有確權。 你們帶房產證及土地證,父親的死亡證明到土地管理機構辦就可以了。 原問題拆遷公司未經我同意,與我母親簽訂空白拆遷協議,我要求協議作廢
展開全部除特殊物權外,你的代理行為是否有效看你在拆遷過程中是否享有或共有物權,如果沒你的權利,又沒有權利人的授權或認可,你的行為是無效的。但我國的家庭財產制度比較混亂,成年人與父母一起生活的產權很難區分。 原問題:《替父母簽了拆遷協議,母親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遷非出租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拆遷出租房屋,拆遷人應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簽訂協議。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繼承人之一在沒有遺囑和沒有其他子女授權下和拆遷方簽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是否有效
你好當時父母只寫了兒子一個人的名字就已經說明這套房產已經給了兒子這樣的話這套房產就不能作為老人的遺產,因為它不在老人名下不屬于老人的遺產其他子女肯定是不能分的 原問題:《父母親拆遷房安置只寫兒子一個人名字,其他子女有沒有繼承權力,現在父母親你好,我的房子被拆遷了,以前的房產證是我岳父的名字,房子是我重新翻蓋的,拆遷的時候寫到別人的名字上了,現在別人把我起訴到了法院,他想要拆遷安置協議上的拆遷安置房和拆遷安置款
在新房選號后與開發商結算前,父親去拆遷辦拿補償協議表,你們去公證處辦理選號房房產贈與,父子系在一戶內方可辦成,然后去開發商處辦房款結算,以后新房證就是被贈與的人名了。這樣最省事省錢,本地40元/宗。 原問題:《現在房子拆遷,但原來的戶主是我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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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