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說我干的工作不合適不到一個月幾天就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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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適應新公司,怎么辦離職: 1、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有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你現在還在試用期,提前三天解除解除勞動關系即可;2、我們到一個新環境總會有種不適應的感覺,嘗試著去適應,在適應中去改變,如果自己確實不適應,也不喜歡目前的工作氛圍和環境,何必委屈自己,好的種子只有在適合自己的土壤環境下才能茁壯成長;3、做自己的選擇,不適應就是最好的辭職理由。 離職就是離開現有的職位。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辭職、停職、免職、死亡等原因,脫離其所擔任的職位。 辦理流程: 1、為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做健康檢查。 2、辦理工作交接。 離職員工除工作交接外,應立即停止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對外從事一切業務。將該員工經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員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員工倉促離職,出現工作脫節,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原問題:《但不適應工作,多少天可以離職走人》回復于 2022-05-16 1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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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不合適不想干,老板不讓走又沒工資怎么辦?
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介入處理的。《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我干的活要不到錢
首先,做工作承包業務都應該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可以保障雙方的權益。如果出現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做完工作又要不到錢這樣的情況,你就需要收集所有能夠證明你在對方工作的證據證明,例如工作證,工資單,工友證明等等,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或者到法他就是說一個月里沒有干夠28天,按工資的50%算。
二月份只有28天,這是一年中的特例。但按照國家規定,工資計算是按照21.75日/月計算的,不以當月度的天數和實際工作日為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第二條規定:“日工資、小時我入職工作半個月,現在告訴我不合適,辭退我
咨詢請點擊頭像,選擇電話咨詢方式聯系。我之前干的工作簽了勞動合同,現在想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嗎
合法的途徑: 一、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法定過錯之一,立即書面告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并主張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款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原問題:《我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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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