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公司上班,沒簽合同,我離職了,但公司又與財務出納簽合同,公司說我與公司無關,是與財務出納打工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1、“我與公司未簽過合同,離職后公司還應賠償嗎?”:更應賠償,而且因為不簽合同,你還會額外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 2、“該公司不是當地公司,我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仲裁嗎?”:可以,仲裁可以是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提起。 3、“公司經常拖欠工資,臨走前都拖欠了4個多月了,是在怕公司跑了,所以提出辭職”:如果是怕公司跑了,重要的不是趕快辭職、而是先申請保全公司的財產然后提起仲裁呀,如果辭職后一走了之,現在想仲裁了、但公司的財產已經被卷跑了,提起仲裁贏了后也無法執行,有什么意義? 4、“ 我可以得到什么賠償”: (1)自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期間,自工作滿一個月時起至你辭職時止,索要每月的雙倍工資。 (2)要求補發拖欠的工資、所拖欠工資數額25%的補償金。 (3)要求補交你全部工作期間的社保。 (4)補發加班工資和所拖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 (5)索要因公司拖欠工資導致你被迫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工齡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5、“還應該準備什么資料”:證明你是公司員、公司拖欠工資、你在公司加班、加班多長時間的證據,可以是:你入職時的登記表或工資卡工資條或工作證、上崗證、工友證明、考勤記錄等。 6、注意提起勞動仲裁的時效是一年,自你知道自己權益被侵犯時起算。 原問題:《我與公司未簽過合同,離職后公司還應賠償嗎?該公司不是當地公司,我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仲裁嗎?》回復于 2022-05-13 21:32:33
相似問題解答
小公司的辦稅員領票人財務負責人都讓出納負責是否違法
管財務?是什么職位?在業務處理上是否是股東不重要,重要的是管財務的職位是什么,如果是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或者是主管會計,應該可以安排資金的結算吧。重要的是,任何支付資金的業務都應該填寫單據,付款單據或匯款通知,經辦人簽字,批準人簽字,出納我是小公司出納,公司用我的個人卡發放工資了對我有影響嘛
很多小公司都是這樣操作的,如果說沒有影響,那也是說瞎話。但是只要你在小公司做出納,很多時候都可能會遇到這種情況。從一定角度來講這反而是公司控制人對你的信任如果擔心,那就直接說不嘍 原問題:《我是出納,公司用我的名字辦了一張銀行卡,現在公司要在公司上班三年沒簽合同,現在公司讓簽合同這個合同是什么合同
1、在公司上班都三年多了,公司現在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但最多不超過11個月。2、你簽與不簽合同,都有權要求公司支付11個月的二倍的工資并補繳欠繳的與公司的合同到期,但公司沒有通知續簽,切現在已不在原公司上班,以后與公司的合同關系是關系?
不在原公司上班就是結束了勞動關系了。有問題可以點擊我頭像購買服務進行詳細溝通。出納被騙,從公司公戶打錢給出納自己,然后通過個人賬戶打錢給騙子,如何定性?
首先,出納在沒有按單位的財務制度進行過逐級審批的前提下,私自將單位資金對外支付,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及會計相關法律法規。出納應付主要責任。其次,單位沒有對你的工作進行有效的監管,或者制度上有漏洞。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任應付次要責任 原問題: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