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關于勞動關系的事宜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用人單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第44條情況的,終止勞動合同,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您公司應該是以符合以上的條件,公司與您終止勞動合同應該:1、支付經濟補償金:2006年至2009年,工作幾年支付幾個月的工資。(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2009年沒有與您簽訂勞動合同那么應該從2008年合同到期后的第2個月起支付您雙倍的工資。3、如果公司未提前一個月通知您,需要支付您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這個代通知金您可以按未簽合同的雙倍來要。) 原問題:《急~關于勞動法相關事宜》回復于 2022-12-07 15:31:18
相似問題解答
關于勞動仲裁的相關事宜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未簽合同超過一個月的,從第二個月開始,可以要求二倍工資的。用人單位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二倍工資的。你現在要求的話,差不多還能要求十個月的工資。2、如果用人單位未交社保的話,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你好想咨詢下勞動關系解除賠償事宜
可以詳細描述咨詢問題我想咨詢關于勞動糾紛的事宜
單位無權以該理由拖欠你的工資和獎金。如果單位能證明該損失是有你證明,可以按照制度扣除相應部分。但是沒有直接證據,且該事件責任不在你的話,單位無權拖延你的任何工資和獎金。如果和單位協商不成,可以到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原問題:《我想咨詢一關于勞動合同事宜
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關于勞動關系解除
按相關法律規定,合法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